解剖學及細胞生物學研究所研究生論文指導小組組成辦法
民國87年6月9日實施
民國89年5月10日解剖學科所務會議通過
民國90年6月15日解剖學科所務會議通過
民國91年2月21日解剖學科所務會議通過
民國92年6月13日解剖學科所務會議通過
民國97年9月25日解剖學科所務會議通過
民國108年11月22日解剖學科所務會議通過
民國110年3月26日解剖學科所務會議通過
一、為提升解剖學及細胞生物學研究所(以下簡稱本所)研究生論文研究水準,特制定本論文指導小組組成辦法。
二、本所研究生原則上應於第一學期加退選結束前選定指導教授。並於第二學期由指導教授召集並組成論文指導小組,並分別於碩一下學期及碩二上學期結束前提論文進度報告。
三、研究生論文指導小組由至少兩名助理教授以上組成。
四、研究生得提交論文口試,須經論文指導小組會商同意。
五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科所務會議修正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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